不值得定律- MBA智库百科
不值得定律簡介
        不值得定律最直觀的表述是:不值得做的事情,就不值得做好,這個定律似乎再簡單不過了,但它的重要性卻時時被人們疏忽。
        不值得定律反映出人們的一種心理,一個人如果從事的是一份自認為不值得做的事情,往往會保持冷嘲熱諷,敷衍了事的態度。不僅成功率小,而且即使成功,也不會覺得有多大的成就感。

        哪些事值得做呢?一般而言,這取決於三個因素。
                1、價值觀。關於價值觀我們已經談了很多,只有符合我們價值觀的事,我們才會滿懷熱情去做。
                2、個性和氣質。一個人如果做一份與他的個性氣質完全背離的工作,他是很難做好的,如一個好交往的人成了檔案員,或一個害羞者不得不每天和不同的人打交道。
                3、現實的處境。同樣一份工作,在不同的處境下去做,給我們的感受也是不同的。例如,在一家大公司,如果你最初做的是打雜跑腿的工作,你很可能認為是不值得的,可是,一旦你被提升為領班或部門經理,你就不會這樣認為了。
        下面有4個很好的理由說明了絕對不要做不值得做的事:
                (1)做不值得做的事,會讓你誤以為自己在完成某些事情。你耗時費力,得到的可能僅僅是一絲自我安慰和虛幻的滿足感。
                (2)不值得做的事會消耗時間與精力。資源是稀缺的,用在一項活動上的資源不能再用在其他的活動上。
                (3)不值得做的事會賦予自己生命。記住社會學家韋伯的警告:一項活動的單純規律性會逐漸演變為必然性。
                (4)不值得做的事會生生不息。做了不值得的事之後,接下來要為不值得之事繼續提供 值得後續的理由。不然你的精神無從寄託。
        成功的秘訣是抓住重要的目標不放。所以,不要做自己的奴隸,不是每件事都必須做。很多事情只不過是在浪費我們大家的時間、精力和生命罷了。
         一流的人做一流的事,不該做的事,千萬別去做。很多時候,做一件正確的事情,要比正確地做十件事情重要得多。
        總結一下,值得做的工作是:符合我們的價值觀,適合我們的個性與氣質,並能讓我們看到期望。如果你的工作不具備這三個因素,你就要考慮換一個更合適的工作,並努力做好它。
        因此,對個人來說,應在多種可供選擇的奮鬥目標及價值觀中挑選一種,然後為之而奮鬥。“選擇你所愛的,愛你所選擇的”,才可能激發我們的奮鬥毅力,也才可以心安理得。
        而對一個企業或組織來說,則要很好地分析員工的性格特性,合理分配工作,如讓成就欲較強的職工單獨或牽頭來完成具有一定風險和難度的工作,並在其完成時給予定時的肯定和讚揚;讓依附欲較強的職工更多地參加到某個團體中共同工作;讓權力欲較強的職工擔任一個與之能力相適應的主管。
        同時要加強員工對企業目標的認同感,讓員工感覺到自己所做的工作是值得的,這樣才能激發職工的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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